1、貫徹執行國家、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政策和標準,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。
2、組織施工生產及與工程相關的各項施工管理活動,對工程的工期、進度、安全、質量、材料、文明施工、消防保衛、環境保護、經營管理、成本控制等工作全面負責。
3、負責對施工項目的人力、材料、機械設備、資金、技術、信息等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。
4、主持制定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、質量計劃及總體計劃和施工進度計劃。
5、負責對業主、監理的聯系,負責勞務管理工作;主持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工作,組織工程質量的檢查、評定、整改活動。
6、做好項目的基礎管理工作,保證各文件、資料、數據等信息準確及時地傳遞和反饋,及時進行工程結算、清算。
7、協調項目與項目所在地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關系。
8、負責協調處理項目部的內部與外部事項,完成公司領導所交辦的各項合理任務。
9、負責工程的合同管理,負責公司的對外接口管理。
10、完成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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